索 引 号 | GKX888-1492655273 | 发文日期 | 2017-04-19 |
发 布 机 构 | 凤翔县信息中心 | 文 号 | |
名 称 | 关于凤翔县水产工作站瓦窑头池塘标准化生态养殖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
主 题 词 |
关于凤翔县水产工作站瓦窑头池塘标准化生态养殖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凤翔县水产工作站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凤翔县水产工作站瓦窑头池塘标准化生态养殖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翔县水产工作站瓦窑头池塘标准化生态养殖设施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XXCG2017-13号 三、采购人名称:凤翔县水产工作站 地址:凤翔县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凤翔县东大街78号 联系方式:0917-721788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凤翔县水产工作站瓦窑头池塘标准化生态养殖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购预算:27万元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所有条款;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工民建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含B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由单位出具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外地企业提供在陕西省建设信息网上的备案查询截图。 供应商报名时只须携带企业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1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发售地点: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4月28日上午9:00 2、谈判时间:2017年4月28日上午9:00 3、谈判地点:凤翔县西凤大酒店16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凤翔县支行 账 号:61001627208052503680
2017年4月19日 |